答復策略分享:當審查意見默認從權具備創造性時,如何爭取更優保護范圍
在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中,時常會遇到一類審查意見:審查員認為獨立權利要求不具備創造性,但默認某些從屬權利要求具備創造性。
此時,最直接的答復策略是將默認具備創造性的從權特征并入獨權,此種“簡單合案”通常能迅速獲得授權。然而,作為專利代理師,我們需認識到,這種策略往往以顯著縮小獨權保護范圍為代價。因此,更為可取的做法是:深入分析審查員引用的對比文件,通過有理有據的意見陳述,爭取一個在授權可能性與保護范圍之間取得更好平衡的獨權方案。
面對此類審查意見,我們建議采取以下步驟:
謹慎評估:不急于接受審查員的修改建議,首先評估直接合案對保護范圍的實際影響。
深入分析:精讀對比文件,尤其關注其技術構思、整體結構以及與本發明核心區別的關聯。
精準反駁:若分析發現審查意見對對比文件的解讀存在偏差或結合啟示不足,應構建邏輯嚴密的反駁理由。
積極溝通:在提交書面意見陳述后,可輔以電話溝通,直觀、高效地闡明技術關鍵點,引導審查員重新審視本案。
1. 技術問題與本發明方案
本案涉及一種電機驅動式自動伸縮主鎖舌的智能鎖體?,F有技術中,為判斷關門是否到位,智能鎖體普遍獨立設置一個觸發舌組件,與斜舌、主鎖舌并排布置,導致鎖體結構不夠緊湊。
本發明核心改進在于:取消了獨立的觸發舌組件,將實現門狀態檢測的功能結構集成于斜舌組件之上,從而簡化結構、縮小體積。
2. 審查過程與意見
在下發第一次審查意見前,審查員電話溝通,認為權利要求9、10具備創造性,建議通過修改(即將該從權特征并入獨權)以獲得授權。代理師評估后認為此修改將過度限制保護范圍,故未采納,并請求審查員提供書面對比文件。
隨后,審查員下發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,引用兩篇對比文件(D1、D2),認為結合二者足以破壞本發明獨權的創造性。其中,審查員認為D2的斜舌組件已公開了用于實現觸發功能的結構。
3. 分析反駁與意見陳述
代理師重點研究了D2,發現其雖然斜舌組件上存在一個可動零件,但D2全文未描述該零件用于檢測門狀態。更關鍵的在于,D2的附圖中明確示出了一個獨立的、與斜舌并排設置的傳統觸發舌組件(如下圖所示),這恰恰證明了D2仍屬于背景技術中所述“結構不夠緊湊”的現有鎖體范疇。

(圖示:在D2附圖中標紅處,可見獨立的觸發舌組件)
在意見陳述中,我們明確指出:
D1和D2均采用本發明申請背景技術所說的“獨立觸發舌”結構,其技術路徑與本發明“功能集成”的創新思路根本不同。
D2中存在獨立的觸發舌,因此D2對“取消獨立觸發舌,并將其功能集成于斜舌”并沒有技術啟示。
4. 溝通與結果
提交意見陳述后,我們主動與審查員電話溝通,直觀地指出了D2附圖中獨立觸發舌的位置,并重申了上述論點。審查員經重新核實,認可了我方的分析。最終,本案未對權利要求書進行任何修改,即獲得了授權,成功維護了最初請求的、范圍更大的保護方案。
當面對審查員“默認從權有創造性”的審查意見時,專利代理師的價值遠不止于完成形式上的修改以換取授權。本案的成功經驗表明,深入的技術分析、針對性的對比文件研讀以及清晰的邏輯反駁,完全有可能說服審查員,在維護專利申請核心創新點的同時,為其爭取到更優、更合理的保護范圍。這不僅是代理師專業能力的體現,更是對申請人長遠利益的切實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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